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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两会】代表提案:建议大力推广全生物降解新材料!

时间:2022-03-08

       李景虹委员:加快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

地膜覆盖技术是我国农产品安全供应的重要保障技术之一。我国每年作物覆膜面积近3.0亿亩,直接经济效益1200亿至1400亿元。近年来,我国针对传统地膜覆盖技术所带来的土壤环境恶化、产品质量退化等“白色污染”问题出台多项政策,深入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应用。然而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院士李景虹指出,当前依然存在以下三方面问题:

一是目前的国家标准《GB/T35795—2017全生物降解农用地面覆盖薄膜》已不能完全适用可降解地膜的发展水平,可降解地膜评价认证和降解产物检测评估体系也亟待完善;二是可降解新材料成本高于传统塑料,处于市场竞争的劣势地位,难以大规模替代传统塑料地膜;三是我国生物降解技术有关产品综合性能不足,不能完全适应复杂的自然地理条件,部分地区出现提前降解现象。

他认为,当前仍需继续加快全生物降解地膜的推广,并配套进行污染残留治理工作。

一方面,建议设立试验示范和推广专项预算,加快应用于可行性已验证的地域和作物上,同时采取差价补贴、减免征税等措施激励相关主体加快全生物降解地膜的研发、生产。

另一方面,政府组织相关行业协会完善降解地膜标准,健全评估降解地膜效果和安全性的认证体系,推行资格准入制,通过严格执法把关产业源头。

此外,在尚不适宜应用全生物降解地膜的地域和作物上,也要加强聚乙烯地膜的产销管控与回收,推进残膜处理设备与技术的应用。

 

马国湘委员:建议大力推广全生物降解新材料

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将“白色污染”综合治理列为重点任务,有关部门出台了诸多政策措施。“全球限塑令”或将来袭,这对我国制造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此,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常委马国湘建议,大力推广全生物降解新材料,积极培育循环经济。

马国湘介绍,以麦草、玉米秆、甜高粱秆、稻草、棉秆、生活废弃物等可再生资源为原料,采用世界领先的弱碱性处理方法以及其他环保工艺生产出的全生物降解材料,广泛应用于生物基能源、材料、医药等三十多个行业。据统计,全生物降解新材料替代一次性塑料用品及薄膜包装产品,在全球有2.2亿吨的市场空间,有助于实现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础的循环经济模式,有望为中国实现低碳减排、2030年碳达峰做出贡献。

“大力推广‘全生物降解新材料’,加快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利用可再生资源的工业化实现绿色循环经济已经迫在眉睫,也是可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马国湘说。

为此,马国湘建议,

一要不断完善全国范围的全生物降解材料产业标准体系。建议有关部门尽早对全生物降解新材料项目进行调研和检测,不断完善全国范围的全生物降解材料产业标准体系,推动国际互认机制的建立,形成具有中国影响力的检测与认证中心,对各地给予指导。

二要实施试点推行法。例如山东潍坊地区的全生物降解材料产业,以秸秆、芦苇、菜叶等植物废料对再生资源的综合利用,还可以加工生产替代塑料、棉花、玻璃、木材、钢材等产品,实现绿色高效的生态工业。该产业原材料广泛的应用性,可发挥全国各地农村合作社的积极作用,实现人民共同富裕,让绿色产业变环保事业为增值,变生态工业为增产的生态循环经济,为乡村振兴助力。

三要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力度。建议将全生物降解材料产业关联项目建设纳入全国各地重点产业扶持范围,对全生物降解材料企业采用阶段性奖励支持方式,并加大对全生物降解材料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拓宽抵质押物范围。

四要支持技术融合创新攻关,支持推广应用。推动全生物降解材料研发机构和龙头企业融合,鼓励全生物降解材料企业承担原料改性、产品研发等领域技术攻关,拓宽成果转化应用范围,畅通全生物降解材料产品销售渠道。与此同时,鼓励消费者自觉选用绿色环保全生物降解材料产品,鼓励电商、快递、外卖等企业采购使用性能达标的全生物降解材料产品,对使用不可降解塑料的消费者和企业征收附加消费税,尽早实现全生物降解材料全场景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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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继发代表:大力推动生物可降解材料发展与应用

纺织工业是重要民生产业,也是我国国际竞争优势明显的产业,在出口创汇、解决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国家构建新发展格局、碳达峰碳中和的背景下,加快推动发展非石油路线的纤维材料对于解决纺织工业对石油的过度依赖以及绿色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建议有关政府部门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快推动现代煤化工和生物可降解材料的发展,以维护纺织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全国人大代表、国机集团邵阳纺机副总工程师吴继发对中国工业报说。

吴继发介绍,化学纤维是纺织工业最主要的原料,在我国纺织纤维加工总量中的占比高达85%,而这其中90%以上的产品基于石油。我国能源资源的基本国情是“富煤、贫油、少气”,石油资源短缺,原油对外依存度已经超过70%,对石油资源的高度依赖不利于纺织产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同时,我国还面临严峻的生态环境挑战,特别是“塑料微粒”已成为备受关注的环境问题之一。

对此吴继发建议:推动现代煤化工与化纤产业融合发展。

一是加快推动煤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淘汰落后,鼓励发展现代煤化工,鼓励优势企业做大做强。

二是适度鼓励发展煤化工来源的化纤原料,支持有煤炭资源的中西部地区适度发展煤制化纤原料及化纤生产项目,并在煤炭资源配置、电力跨省调拨、投资、税收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

三是要平衡好能耗控制与产业发展之间的关系,避免一刀切管理。一方面鼓励企业通过提高产品附加值、延伸产业链、提升节能减排技术等方式来实现经济增长和降低能耗。另一方面要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能耗评价体系。煤化工是将原料煤转化为了其他产品,其间只有极少数能量在生产过程中排放,而煤化工能耗排放主要发生在燃料煤上,因此,按照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建议将煤化工企业的原料用煤和燃料用煤加以区分,采取不同的核算标准。

吴继发还建议:“大力推动生物可降解材料发展与应用。”

吴继发表示,要做好生物可降解材料发展的顶层设计,编制生物可降解材料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发展路径和主要任务,整合行业内外资源,提升生物可降解材料产业高端化。

同时,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对生物可降解材料产业化建设项目予以财政资金支持和税收优惠政策。

“支持科技创新,进一步提高生物可降解材料技术水平。”吴继发表示。

此外,吴继发建议,进一步加大生物可降解材料的应用推广,通过加强宣传引导、打造应用示范区等方式,让广大消费者了解塑料垃圾对环境的危害,逐步接受认可生物可降解材料制品,扩大其应用市场。


万捷委员:呼吁从源头上以循环替代品减少塑料制品使用

全国政协委员、雅昌文化集团董事长万捷本年度把关注点放在环境保护和文化艺术等方面,他继续就加强环境保护和建设生态文明,以及促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提出自己的真知灼见,提出了《关于推行源头减量和循环使用方案、减少一次性塑料用品的提案》。

案由

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陆续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简称“新限塑令”)、《“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简称“方案”),对加强塑料污染治理作出总体部署,推动塑料污染治理取得初步成效。但由于禁限手段单一,过度依赖可降解塑料替代品的问题依然存在,实际减塑效果存疑。因此,建议给源头减量、循环使用替代方案创新者予政策支持,推动白色污染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案据

一、全社会对源头减量依然缺乏全面理解,囿于依赖“可降解”用品作为主要替代品

联合国对于垃圾管理有明确的优先序原则:源头减量-重复使用-循环再生-能源化利用-末端处置。但“新限塑令”等仅禁止、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用品,对于“可降解”用品则不予限制,甚至将其作为传统一次性塑料的主要替代品,不符合源头减量的理念。

另一方面,很多商家和公众误认为“新限塑令”就是为了推广可降解塑料。2020年11月在海南省的一项调研发现,374个商家有58%认为限塑就是用可降解塑料替代传统一次性塑料,2072位公众持这种意见的占40%,体现了社会公众对源头减量理解的不足和偏差。

二、“禁止免费提供”“禁止使用”“禁止主动提供”的手段效果存疑

自2008年“旧限塑令”实施以来,国家采取的限塑措施局限于“禁止免费提供”“禁止使用”“禁止主动提供”,这类措施普遍执行不力。2018年,环保机构调研显示,全国1101家受调零售店铺中按照规定对塑料购物袋收费的仅占17%。另一项调研发现,长沙市自2009年颁布《关于宾馆酒店招待所等场所禁止免费提供一次性日用品的通告》,至2014年,该市星级酒店一次性用品减量率约14.6%,非星级酒店一次性用品减量率约4.5%,成效欠佳。因此,若缺乏针对上述三类措施落实到位的制度创新,难免重蹈覆辙。

三、亟需制定针对源头减量、循环和可重复使用模式的激励性政策

“新限塑令”和方案虽提出要在电商、快递、外卖等领域尝试和推广循环、可重复使用的新模式,但目前缺乏激励性政策。源头减量和循环使用模式,需要重新构建体系,涉及全流程和相关产品的设计,以及回收、清洗、消毒、配送多个环节。仅依靠商业运营,成本较高,企业初期投入意愿不足,亟需政府的引导和激励。


建议

建议由国家发改委牵头,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开展源头减量、循环使用方案试点工作。

第一,鼓励制度创新。鼓励地方出台开展源头减量和耐用品循环使用方案的地方标准,重点行业制定行业相关标准,电商平台制定相关平台规则,吸引社会创新者和相关企业申报。

第二,建立激励机制。发改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通过制定提供免费用地(住建)、补贴、奖励、认证(行业主管部门)等政策和制度,激励积极开展重复使用和耐用品循环使用模式的创新者、具有枢纽特点的电商平台和物流企业等,培养一批具有创新及实施活力的试点。

第三,推广创新模式。目前,已经有少数企业或社会创新者推出了源头减量或耐用品替代方案,如星巴克自带杯减费、北冰洋押金制饮料瓶、爽提耐用消毒餐具、支付宝+大润发共享布袋、尼傲快递循环包装等。主管部门应当加大对此类方案和模式的宣传力度,予以研究推广,鼓励效仿,以形成规模经济。

第四,加强研究跟进。落实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情况报告制度。明确规定一次性塑料用品生产者、销售者和使用者应建立全面、详实的台账制度,记录一次性塑料用品的来源及去向、品类、材质、数量、进出货价格及日期等。规定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核验上述台账的真实性,定期将收集、汇总的台账,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并且定期向社会公开。以报告数据内容为基础全面掌握“限塑令”目标达成情况并发现问题,及时且有针对性予以研究、分析和总结,有效推动一系列关于塑料和固废处理的法律法规日益完善,切实把白色污染治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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