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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塑成商 汇聚精英 | 东莞市塑胶原料行业商会成立盛典隆重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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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权威回复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税收问题!

两会期间,刘春委员针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税赋问题提交了相关提案。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进行了回复。以下是回复函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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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刘春委员:

为推动资源综合利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国家对于资源综合利用行业出台了多项税收优惠 ,如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等。2022年3月1日,《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落地生效,扩展了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的享受范围,降低了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税收负担,对防范行业税收风险、规范行业经营秩序也起到积极作用。

 

1、关于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开收购发票的建议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收购发票仅用于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时使用。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可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的规定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2、关于前端回收小微企业充分利用已实施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

 

国家已出台一系列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我局将全力以赴确保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地生根。政策内容包括: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 免征增值税;适用 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等。

 

3、关于扩大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适用范围至中端的回收分拣打包企业、低值可回收物给予免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是由法律制定的。除中央明确授权外,地方政府、省级及省以下税务部门无权制定税收优惠政策。我局将立足税务部门工作职能,持续开展资源综合利用行业相关税收调研,适时向国家税务总局反映有关涉税建议。

 

为支持社会经济发展,税务部门将做资源综合利用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宣传辅导,不断提升纳税服务水平,不折不扣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资源综合利用行业健康发展。

 


人民日报:对塑料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

塑料污染是全球性挑战,终结塑料污染需要全球共同努力。近日,第五届联合国环境大会续会通过了《终止塑料污染决议(草案)》。人民日报于2022年3月25日在国际版发布了题为《对塑料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报道,以下为报道原文:

《对塑料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

日前,第五届联合国环境大会续会通过了《终止塑料污染决议(草案)》,来自175个国家的国家元首、环境部长和其他代表批准签署该决议。决议指出,建立一个政府间谈判委员会,到2024年达成一项具有国际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涉及塑料制品设计、生产、回收和处理等各个环节。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表示,这项决议将推动相关方从根本上转变生产、消费塑料和管理塑料废弃物的方式,是自气候变化《巴黎协定》签署以来最重要的国际多边环境决议。


1、塑料的发明曾被称为“人类的一大杰作”。自19世纪以来,塑料不断“开疆拓土”,小到吸管、头绳,大到汽车、工业设备,价廉物美的塑料制品无处不在、无人不用。然而,塑料在给人们带来生活便利的同时,也给人类造成不得不面对的全球性环境挑战。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数据显示,全球塑料产量已从1950年的200万吨飙升至2017年的3.48亿吨。经合组织的数据表明,全球只有不到10%的塑料被回收利用。高产量和低回收率,意味着越来越多的塑料垃圾进入自然环境,威胁人类健康和全球可持续发展。有数据显示,人类迄今生产的塑料超过83亿吨,其中约63亿吨成为塑料垃圾,平均每分钟就有一卡车塑料垃圾进入海洋。


2、如何使塑料产业实现清洁循环的新生,从而终结塑料污染?联合国环境大会最新通过的决议强调对塑料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在设计阶段就将塑料产品的重复使用和回收利用纳入考量,并且着眼于多样化治理塑料污染。

正如联合国环境大会主席埃斯彭·巴尔特·艾德所指出的,“如果将塑料纳入循环经济体系,塑料完全可以被循环使用,出台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决议来终结塑料污染危机正当其时。”通过对塑料产品设计、生产、回收和处理等环节的严格管理,人类有望大幅减少甚至终结塑料污染。

在生产环节,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贯穿其中,充分借助技术创新,可以在注重环境保护与实现经济收益之间找到平衡点;

在消费环节,从法律层面鼓励人们改变行为方式,减少塑料制品消费,通过每一个消费习惯的小改变,汇聚起减少塑料制品使用的大能量;

在回收再利用环节,一些国家的科学家和企业已经开始行动,通过使用降解酶降解、制成预制板铺路、变成火箭燃料或者重新做成塑料制品等,提高塑料垃圾的再利用率。

塑料污染是全球性挑战,终结塑料污染需要全球共同努力。以更可持续的方式管理塑料制品的全生命周期,这是治理塑料污染的重要一步。实现终结塑料污染的目标,需要国际社会持之以恒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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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印发

湖北荆门市“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211298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塑料污染治理全链条治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管理为重点,以塑料制品绿色化设计和替代性应用为支撑,以塑料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为抓手,以重点区域塑料垃圾专项清理整治为手段,系统推进塑料制品生产、使用、回收、处置全链条治理体系建设,实现塑料制品源头减量、规范回收和科学利用。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末,塑料污染治理机制更加运行有效,多元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回收利用、末端处置全链条治理成效更加显著。城区及乡镇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塑料废弃物收集转运效率大幅提高,塑料垃圾直接填埋量大幅降低,塑料垃圾向自然环境泄漏现象得到有效控制。邮政快递、商品零售、餐饮住宿等重点领域不合理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大幅减少,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明显提升,电商快件基本实现不再二次包装。重点水域、旅游景区、农村地区的历史遗留露天塑料垃圾基本清零。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塑料生产、销售和使用源头减量行动

 

1、推动塑料制品绿色设计。引导塑料制品企业执行绿色设计相关标准,增强塑料制品易回收可利用性(市经信局)。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生产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和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行为,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市市场监管局)。加强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宣贯实施,加强对重点商品过度包装的监督检查(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

 

2、推进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减量。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禁止、限制销售和使用部分塑料制品的规定(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委宣传部、市邮政管理局),督促指导商品零售、电子商务、餐饮、住宿、快递等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按规定向主管部门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回收情况。督促指导电子商务、外卖等平台企业和快递企业制定并严格执行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平台规则,完成行业减量目标(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委宣传部、市邮政管理局)。

 

全市公共机构全面停止使用《公共机构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内的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减少使用其他一次性塑料制品和一次性办公用品。各公共机构所属接待、住宿、餐饮、培训等场所逐步实现直饮净水机、开水机、陶瓷或玻璃杯等替代塑料瓶装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3、稳妥推广塑料替代产品。推动生物降解塑料产业有序发展,引导产业合理布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加快全生物降解农膜的推广应用,推广标准化物流周转箱循环共用,优先在生鲜同城寄递、连锁超市散货物流中推行可循环可折叠快递包装、可循环配送箱、可复用冷藏式快递箱。到2025年,全市可循环快递包装箱使用量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可循环中转袋使用率达到95%以上(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督促寄递企业优先采购使用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和可降解包装产品标识的包装物,加强绿色快递包装、绿色建材等绿色产品认证过程监督,增加绿色产品供给,助力行业绿色发展(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经信局)。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禁止、限制销售和使用部分塑料制品的规定,加大市级检验检测机构可降解塑料能力建设财政投入,持续提升可降解塑料检测能力建设(市财政局、市检验检测中心)。做好可降解塑料检测认定服务,严查可降解塑料虚标、伪标等行为,规范行业秩序(市市场监管局)。

 

(二)实施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利用和处置行动

 

4、加强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和清运。结合生活垃圾分类,推动与垃圾收集、运输相衔接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全覆盖,优化网点布局。到2022年底,中心城区每个街道至少设立1家网点,到2023年,实现全市各区网点全覆盖(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城管委)。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等运输领域塑料废弃物规范收集,推动交通运输工具收集、场站接收与城市公共转运处置体系的有效衔接(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委)。鼓励电子商务平台(含外卖平台)、快递企业与环卫单位、回收企业等开展多方合作,实现快递、电商包装废弃物规范化、洁净化回收(市商务局、市城管委、市邮政管理局)。

 

5、开展农业塑料废弃物回收行动。探索利用农村垃圾回收处置体系处置农药包装废弃物。支持和指导种养殖大户、农业生产服务组织、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等相关责任主体积极开展灌溉器具、渔网渔具、秧盘、苗木杯等废旧农渔物资回收利用。推进农膜回收利用,推广标准地膜应用、专业化回收、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建立废旧地膜回收网点,科学选择处置与利用方式全市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地膜残留量实现零增长(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供销社、市城管委)。

 

6、加大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支持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项目建设,推动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产业规模化、规范化、清洁化发展(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加强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企业的环境监管,在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置等环节,督导企业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加大对散乱污企业和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防止二次污染(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加快推广应用废塑料再生利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鼓励塑料废弃物同级化、高附加值利用(市经信局)。

 

7、提升塑料垃圾无害化处置水平。规范生活垃圾焚烧企业日常作业,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现有垃圾填埋场综合整治,提升运营管理水平,确保原生垃圾零填埋,防止历史填埋塑料垃圾向环境中泄漏(市城管委、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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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施重点区域塑料垃圾清理整治行动

 

8、强化道路沿线塑料垃圾整治。开展公路路域环境和铁路沿线等环境集中整治,加强交通运输领域塑料废弃物规范收集,重点针对普通国省干线、城市主干线等重点路段沿线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实现公路沿线基本无塑料垃圾。对铁路沿线防护栅栏内的塑料垃圾及时进行清理,定期开展安全环境监督检查(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委、各地方政府)。

 

9、加强江河湖泊塑料垃圾清理整治。发挥河湖长制平台作用,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完善水上环卫制度,合力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内塑料垃圾清理整治,切实减少塑料垃圾下河、入水,实现汉江、漳河水库等重点水域露天塑料垃圾基本清零。指导港口码头加强船舶塑料垃圾接收设施建设,加大对船舶违规排放塑料垃圾行为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船舱污染物转移处置联合监督制度,依法打击违规排放行为(市水利湖泊局、市城管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

 

10、推动旅游景区塑料垃圾常态化清理。建立健全旅游景区生活垃圾常态化管理机制,推动实施塑料污染治理与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相挂钩的评级标准。合理配置景区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推动旅游景区生活垃圾与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收运处置,确保景区塑料垃圾及时收集、清理,实现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露天塑料垃圾全部清零。(市文旅局、市城管委)

 

11、深入开展农村塑料垃圾清理整治。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以路边、河边、田边、村边、屋边为重点,深度实施农村全域清洁化工程,全面开展农村生活塑料垃圾清理整治行动,实现村庄露天塑料垃圾基本清零(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12、加快邮政快递领域塑料污染治理。落实快递包装生产、使用、回收、处置各环节标准规范,推广使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等替代产品,推进产品与快递包装一体化,减少电商商品在寄递环节的二次包装。到2022年底,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比例达到90%以上。到2025年底,全市所有邮政快递网点停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塑料制品。鼓励电商和快递企业在校园、社区、商务中心等场所合作设立快递共配终端和可循环快递包装回收设施建设(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委)。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落实部门责任。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要建立完善工作调度推进机制,督促抓好工作落地生效。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要组织开展年度塑料污染治理联合督查行动,调研指导推动地方落实各项任务,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二)加强属地管理,压实地方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本区域内的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负总责,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结合实际抓好组织落实,确保完成本地区塑料污染治理目标任务。

 

(三)强化宣传引导,形成社会共识。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等渠道,广泛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宣传教育。引导公众减少使用塑料制品,积极参与垃圾分类,抵制过度包装,广泛凝聚共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重磅!工信部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4月7日,工信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到2025年,石化化工行业基本形成自主创新能力强、结构布局合理、绿色安全低碳的高质量发展格局,高端产品保障能力大幅提高,核心竞争能力明显增强,高水平自立自强迈出坚实步伐。

 

石化化工行业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经济总量大、产业链条长、产品种类多、关联覆盖广,关乎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绿色低碳发展、民生福祉改善。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落实《“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推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大力发展化工新材料和精细化学品,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提高本质安全和清洁生产水平,加速石化化工行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推进我国由石化化工大国向强国迈进。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强规划政策标准的引导和规范,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坚持创新驱动。着眼科技自立自强,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

坚持绿色安全。树牢底线思维,强化社会责任关怀,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加强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坚持开放合作。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坚持高质量引进来、高水平走出去,促进要素资源全球高效配置,强化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和相关行业间耦合发展。

 

(三)主要目标

2025年,石化化工行业基本形成自主创新能力强、结构布局合理、绿色安全低碳的高质量发展格局,高端产品保障能力大幅提高,核心竞争能力明显增强,高水平自立自强迈出坚实步伐。

——创新发展。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能力持续增强,到2025年,规上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1.5%以上;突破20项以上关键共性技术和40项以上关键新产品。

——产业结构。大宗化工产品生产集中度进一步提高,产能利用率达到80%以上;乙烯当量保障水平大幅提升,化工新材料保障水平达到75%以上。

——产业布局。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任务全面完成,形成70个左右具有竞争优势的化工园区。到2025年,化工园区产值占行业总产值70%以上。

——数字化转型。石化、煤化工等重点领域企业主要生产装置自控率达到95%以上,建成30个左右智能制造示范工厂、50家左右智慧化工示范园区。

——绿色安全。大宗产品单位产品能耗和碳排放明显下降,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十三五”降低10%以上,本质安全水平显著提高,有效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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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升创新发展水平

(一)完善创新机制,形成“三位一体”协同创新体系。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快构建重点实验室、重点领域创新中心、共性技术研发机构“三位一体”创新体系,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优化整合行业相关研发平台,创建高端聚烯烃、高性能工程塑料、高性能膜材料、生物医用材料、二氧化碳捕集利用等领域创新中心,强化国家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测试评价、试验检测等平台作用,推进催化材料、过程强化、高分子材料结构表征及加工应用技术与装备等共性技术创新。支持企业牵头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上下游合作机制等协同创新组织,支持地方合理布局建设区域创新中心、中试基地等。

 

(二)攻克核心技术,增强创新发展动力。加快突破新型催化、绿色合成、功能-结构一体化高分子材料制造、“绿氢”规模化应用等关键技术,布局基础化学品短流程制备、智能仿生材料新型储能材料等前沿技术,巩固提升微反应连续流、反应-分离耦合、高效提纯浓缩、等离子体、超重力场等过程强化技术。聚焦重大项目需求,突破特殊结构反应器、大功率电加热炉、大型专用机泵、阀门、控制系统等重要装备及零部件制造技术,着力开发推广工艺参数在线检测、物性结构在线快速识别判定等感知技术以及过程控制软件、全流程智能控制系统、故障诊断与预测性维护等控制技术。

 

(三)实施“三品”行动,提升化工产品供给质量。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高端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有机氟硅、聚氨酯、聚酰胺等材料品种规格,加快发展高端聚烯烃、电子化学品、工业特种气体、高性能橡塑材料、高性能纤维、生物基材料、专用润滑油脂等产品。积极布局形状记忆高分子材料、金属-有机框架材料、金属元素高效分离介质、反应-分离一体化膜装置等新产品开发。提高化肥、轮胎、涂料、染料、胶粘剂等行业绿色产品占比。鼓励企业提升品质,培育创建品牌。

 

三、推动产业结构调整

(四)强化分类施策,科学调控产业规模。有序推进炼化项目“降油增化”,延长石油化工产业链。增强高端聚合物、专用化学品等产品供给能力。严控炼油、磷铵、电石、黄磷等行业新增产能,禁止新建用汞的(聚)氯乙烯产能,加快低效落后产能退出。促进煤化工产业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发展,按照生态优先、以水定产、总量控制、集聚发展的要求,稳妥有序发展现代煤化工。

 

(五)加快改造提升,提高行业竞争能力。动态更新石化化工行业鼓励推广应用的技术和产品目录,鼓励利用先进适用技术实施安全、节能、减排、低碳等改造,推进智能制造。引导烯烃原料轻质化、优化芳烃原料结构,提高碳五、碳九等副产资源利用水平。加快煤制化学品向化工新材料延伸,煤制油气向特种燃料、高端化学品等高附加值产品发展,煤制乙二醇着重提升质量控制水平。

 

四、优化调整产业布局

(六)统筹项目布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国家重大战略安排,统筹重大项目布局,推进新建石化化工项目向原料及清洁能源匹配度好、环境容量富裕、节能环保低碳的化工园区集中。推动现代煤化工产业示范区转型升级,稳妥推进煤制油气战略基地建设,构建原料高效利用、资源要素集成、减污降碳协同、技术先进成熟、产品系列高端的产业示范基地。持续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落实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推进长江、黄河流域石化化工项目科学布局、有序转移。

 

(七)引导化工项目进区入园,促进高水平集聚发展。推动化工园区规范化发展,依法依规利用综合标准倒逼园区防范化解安全环境风险,加快园区污染防治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园区污水管网排查整治,提升本质安全和清洁生产水平。引导园区内企业循环生产、产业耦合发展,鼓励化工园区间错位、差异化发展,与冶金、建材、纺织、电子等行业协同布局。鼓励化工园区建设科技创新及科研成果孵化平台、智能化管理系统。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必须进入一般或较低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与其他行业生产装置配套建设的项目除外),引导其他石化化工项目在化工园区发展。

 

五、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

(八)加快新技术新模式协同创新应用,打造特色平台。加快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石化化工行业融合,不断增强化工过程数据获取能力,丰富企业生产管理、工艺控制、产品流向等方面数据,畅联生产运行信息数据“孤岛”,构建生产经营、市场和供应链等分析模型,强化全过程一体化管控,推进数字孪生创新应用,加快数字化转型。打造3-5家面向行业的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引导中小化工企业借助平台加快工艺设备、安全环保等数字化改造。围绕化肥、轮胎等关乎民生安全的大宗产品建设基于工业互联网的产业链监测、精益化服务系统。

 

(九)推进示范引领,强化工业互联网赋能。发布石化化工行业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编制智能工厂、智慧园区等标准。针对行业特点,建设并遴选一批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智慧园区标杆。组建石化、化工行业智能制造产业联盟,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提升化工工艺数字化模拟仿真、大型机组远程诊断运维等服务能力。基于智能制造,推广多品种、小批量的化工产品柔性生产模式,更好适应定制化差异化需求。实施石化行业工业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分类分级管理,推动商用密码应用,提升安全防护水平。

 

六、加快绿色低碳发展

(十)发挥碳固定碳消纳优势,协同推进产业链碳减排。有序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提高行业能效水平。拟制高碳产品目录,稳妥调控部分高碳产品出口。提升中低品位热能利用水平,推动用能设施电气化改造,合理引导燃料“以气代煤”,适度增加富氢原料比重。鼓励石化化工企业因地制宜、合理有序开发利用“绿氢”,推进炼化、煤化工与“绿电”、“绿氢”等产业耦合示范,利用炼化、煤化工装置所排二氧化碳纯度高、捕集成本低等特点,开展二氧化碳规模化捕集、封存、驱油和制化学品等示范。加快原油直接裂解制乙烯、合成气一步法制烯烃、智能连续化微反应制备化工产品等节能降碳技术开发应用。

 

(十一)着力发展清洁生产绿色制造,培育壮大生物化工。滚动开展绿色工艺、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和绿色园区认定,构建全生命周期绿色制造体系。鼓励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装备改造提升,从源头促进工业废物“减量化”。推进全过程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加大含盐、高氨氮等废水治理力度,推进氨碱法生产纯碱废渣、废液的环保整治,提升废催化剂、废酸、废盐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推进(聚)氯乙烯生产无汞化。积极发展生物化工,鼓励基于生物资源,发展生物质利用、生物炼制所需酶种,推广新型生物菌种;强化生物基大宗化学品与现有化工材料产业链衔接,开发生态环境友好的生物基材料,实现对传统石油基产品的部分替代。加强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绿色替代品研发应用,防控新污染物环境风险。

 

(十二)促进行业间耦合发展,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效率。推动石化化工与建材、冶金、节能环保等行业耦合发展,提高磷石膏、钛石膏、氟石膏、脱硫石膏等工业副产石膏、电石渣、碱渣、粉煤灰等固废综合利用水平。鼓励企业加强磷钾伴生资源、工业废盐、矿山尾矿以及黄磷尾气、电石炉气、炼厂平衡尾气等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有序发展和科学推广生物可降解塑料,推动废塑料、废弃橡胶等废旧化工材料再生和循环利用。

 

七、夯实安全发展基础

(十三)推广先进技术管理,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实施责任关怀,支持企业、园区提高精细化运行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健康安全环境(HSE)管理体系、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完善灭火救援力量,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持续在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建设,推动《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实施。鼓励企业采用微反应、气体泄漏在线微量快速检测等先进适用技术,消除危险源或降低危险源等级,推进高危工艺安全化改造和替代。

 

(十四)增强原料资源保障,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拓展石化原料供给渠道,构建国内基础稳固、国际多元稳定的供给体系,适度增加轻质低碳富氢原料进口。按照市场化原则,推进国际钾盐等资源开发合作。加强国内钾资源勘探,积极推进中低品位磷矿高效采选技术、非水溶性钾资源高效利用技术开发。多措并举推进磷石膏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稳妥推进磷化工“以渣定产”。加强化肥生产要素保障,提高生产集中度和骨干企业产能利用率,确保化肥稳定供应。保护性开采萤石资源,鼓励开发利用伴生氟资源。

 

八、加强组织保障

(十五)强化组织实施。各地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将重点任务统筹纳入部门重点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协调推进任务落实。有关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按照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务实推进相关工作,依法披露环境信息。相关行业组织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服务指导,强化行业自律。加强政策宣贯解读,积极回应社会舆论和民众合理关切,切实提升社会公众对石化化工的科学理性认知。

 

(十六)完善配套政策。加强财政、金融、区域、投资、进出口、能源、生态环境、价格等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同。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推进银企对接和产融合作。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化工专业人才培养和从业员工培训。推动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示范应用。

 

(十七)健全标准体系。建立完善化工新材料特别是改性专用料、精细化学品尤其是专用化学品等标准体系,生物基材料、生物可降解塑料、再生塑料材料评价标识管理体系,绿色用能监测与评价体系。完善重点产品能耗限额、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含量限值和污染物排放限额。探索基于碳足迹制修订含碳化工产品碳排放核算以及低碳产品评价等标准。参与全球标准规则制定,加强国际标准评估转化。

 

 


【聚焦两会】代表提案:建议大力推广全生物降解新材料!

       李景虹委员:加快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

地膜覆盖技术是我国农产品安全供应的重要保障技术之一。我国每年作物覆膜面积近3.0亿亩,直接经济效益1200亿至1400亿元。近年来,我国针对传统地膜覆盖技术所带来的土壤环境恶化、产品质量退化等“白色污染”问题出台多项政策,深入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应用。然而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院士李景虹指出,当前依然存在以下三方面问题:

一是目前的国家标准《GB/T35795—2017全生物降解农用地面覆盖薄膜》已不能完全适用可降解地膜的发展水平,可降解地膜评价认证和降解产物检测评估体系也亟待完善;二是可降解新材料成本高于传统塑料,处于市场竞争的劣势地位,难以大规模替代传统塑料地膜;三是我国生物降解技术有关产品综合性能不足,不能完全适应复杂的自然地理条件,部分地区出现提前降解现象。

他认为,当前仍需继续加快全生物降解地膜的推广,并配套进行污染残留治理工作。

一方面,建议设立试验示范和推广专项预算,加快应用于可行性已验证的地域和作物上,同时采取差价补贴、减免征税等措施激励相关主体加快全生物降解地膜的研发、生产。

另一方面,政府组织相关行业协会完善降解地膜标准,健全评估降解地膜效果和安全性的认证体系,推行资格准入制,通过严格执法把关产业源头。

此外,在尚不适宜应用全生物降解地膜的地域和作物上,也要加强聚乙烯地膜的产销管控与回收,推进残膜处理设备与技术的应用。

 

马国湘委员:建议大力推广全生物降解新材料

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将“白色污染”综合治理列为重点任务,有关部门出台了诸多政策措施。“全球限塑令”或将来袭,这对我国制造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此,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常委马国湘建议,大力推广全生物降解新材料,积极培育循环经济。

马国湘介绍,以麦草、玉米秆、甜高粱秆、稻草、棉秆、生活废弃物等可再生资源为原料,采用世界领先的弱碱性处理方法以及其他环保工艺生产出的全生物降解材料,广泛应用于生物基能源、材料、医药等三十多个行业。据统计,全生物降解新材料替代一次性塑料用品及薄膜包装产品,在全球有2.2亿吨的市场空间,有助于实现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础的循环经济模式,有望为中国实现低碳减排、2030年碳达峰做出贡献。

“大力推广‘全生物降解新材料’,加快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利用可再生资源的工业化实现绿色循环经济已经迫在眉睫,也是可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马国湘说。

为此,马国湘建议,

一要不断完善全国范围的全生物降解材料产业标准体系。建议有关部门尽早对全生物降解新材料项目进行调研和检测,不断完善全国范围的全生物降解材料产业标准体系,推动国际互认机制的建立,形成具有中国影响力的检测与认证中心,对各地给予指导。

二要实施试点推行法。例如山东潍坊地区的全生物降解材料产业,以秸秆、芦苇、菜叶等植物废料对再生资源的综合利用,还可以加工生产替代塑料、棉花、玻璃、木材、钢材等产品,实现绿色高效的生态工业。该产业原材料广泛的应用性,可发挥全国各地农村合作社的积极作用,实现人民共同富裕,让绿色产业变环保事业为增值,变生态工业为增产的生态循环经济,为乡村振兴助力。

三要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力度。建议将全生物降解材料产业关联项目建设纳入全国各地重点产业扶持范围,对全生物降解材料企业采用阶段性奖励支持方式,并加大对全生物降解材料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拓宽抵质押物范围。

四要支持技术融合创新攻关,支持推广应用。推动全生物降解材料研发机构和龙头企业融合,鼓励全生物降解材料企业承担原料改性、产品研发等领域技术攻关,拓宽成果转化应用范围,畅通全生物降解材料产品销售渠道。与此同时,鼓励消费者自觉选用绿色环保全生物降解材料产品,鼓励电商、快递、外卖等企业采购使用性能达标的全生物降解材料产品,对使用不可降解塑料的消费者和企业征收附加消费税,尽早实现全生物降解材料全场景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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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继发代表:大力推动生物可降解材料发展与应用

纺织工业是重要民生产业,也是我国国际竞争优势明显的产业,在出口创汇、解决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国家构建新发展格局、碳达峰碳中和的背景下,加快推动发展非石油路线的纤维材料对于解决纺织工业对石油的过度依赖以及绿色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建议有关政府部门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快推动现代煤化工和生物可降解材料的发展,以维护纺织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全国人大代表、国机集团邵阳纺机副总工程师吴继发对中国工业报说。

吴继发介绍,化学纤维是纺织工业最主要的原料,在我国纺织纤维加工总量中的占比高达85%,而这其中90%以上的产品基于石油。我国能源资源的基本国情是“富煤、贫油、少气”,石油资源短缺,原油对外依存度已经超过70%,对石油资源的高度依赖不利于纺织产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同时,我国还面临严峻的生态环境挑战,特别是“塑料微粒”已成为备受关注的环境问题之一。

对此吴继发建议:推动现代煤化工与化纤产业融合发展。

一是加快推动煤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淘汰落后,鼓励发展现代煤化工,鼓励优势企业做大做强。

二是适度鼓励发展煤化工来源的化纤原料,支持有煤炭资源的中西部地区适度发展煤制化纤原料及化纤生产项目,并在煤炭资源配置、电力跨省调拨、投资、税收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

三是要平衡好能耗控制与产业发展之间的关系,避免一刀切管理。一方面鼓励企业通过提高产品附加值、延伸产业链、提升节能减排技术等方式来实现经济增长和降低能耗。另一方面要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能耗评价体系。煤化工是将原料煤转化为了其他产品,其间只有极少数能量在生产过程中排放,而煤化工能耗排放主要发生在燃料煤上,因此,按照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建议将煤化工企业的原料用煤和燃料用煤加以区分,采取不同的核算标准。

吴继发还建议:“大力推动生物可降解材料发展与应用。”

吴继发表示,要做好生物可降解材料发展的顶层设计,编制生物可降解材料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发展路径和主要任务,整合行业内外资源,提升生物可降解材料产业高端化。

同时,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对生物可降解材料产业化建设项目予以财政资金支持和税收优惠政策。

“支持科技创新,进一步提高生物可降解材料技术水平。”吴继发表示。

此外,吴继发建议,进一步加大生物可降解材料的应用推广,通过加强宣传引导、打造应用示范区等方式,让广大消费者了解塑料垃圾对环境的危害,逐步接受认可生物可降解材料制品,扩大其应用市场。


万捷委员:呼吁从源头上以循环替代品减少塑料制品使用

全国政协委员、雅昌文化集团董事长万捷本年度把关注点放在环境保护和文化艺术等方面,他继续就加强环境保护和建设生态文明,以及促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提出自己的真知灼见,提出了《关于推行源头减量和循环使用方案、减少一次性塑料用品的提案》。

案由

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陆续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简称“新限塑令”)、《“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简称“方案”),对加强塑料污染治理作出总体部署,推动塑料污染治理取得初步成效。但由于禁限手段单一,过度依赖可降解塑料替代品的问题依然存在,实际减塑效果存疑。因此,建议给源头减量、循环使用替代方案创新者予政策支持,推动白色污染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案据

一、全社会对源头减量依然缺乏全面理解,囿于依赖“可降解”用品作为主要替代品

联合国对于垃圾管理有明确的优先序原则:源头减量-重复使用-循环再生-能源化利用-末端处置。但“新限塑令”等仅禁止、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用品,对于“可降解”用品则不予限制,甚至将其作为传统一次性塑料的主要替代品,不符合源头减量的理念。

另一方面,很多商家和公众误认为“新限塑令”就是为了推广可降解塑料。2020年11月在海南省的一项调研发现,374个商家有58%认为限塑就是用可降解塑料替代传统一次性塑料,2072位公众持这种意见的占40%,体现了社会公众对源头减量理解的不足和偏差。

二、“禁止免费提供”“禁止使用”“禁止主动提供”的手段效果存疑

自2008年“旧限塑令”实施以来,国家采取的限塑措施局限于“禁止免费提供”“禁止使用”“禁止主动提供”,这类措施普遍执行不力。2018年,环保机构调研显示,全国1101家受调零售店铺中按照规定对塑料购物袋收费的仅占17%。另一项调研发现,长沙市自2009年颁布《关于宾馆酒店招待所等场所禁止免费提供一次性日用品的通告》,至2014年,该市星级酒店一次性用品减量率约14.6%,非星级酒店一次性用品减量率约4.5%,成效欠佳。因此,若缺乏针对上述三类措施落实到位的制度创新,难免重蹈覆辙。

三、亟需制定针对源头减量、循环和可重复使用模式的激励性政策

“新限塑令”和方案虽提出要在电商、快递、外卖等领域尝试和推广循环、可重复使用的新模式,但目前缺乏激励性政策。源头减量和循环使用模式,需要重新构建体系,涉及全流程和相关产品的设计,以及回收、清洗、消毒、配送多个环节。仅依靠商业运营,成本较高,企业初期投入意愿不足,亟需政府的引导和激励。


建议

建议由国家发改委牵头,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开展源头减量、循环使用方案试点工作。

第一,鼓励制度创新。鼓励地方出台开展源头减量和耐用品循环使用方案的地方标准,重点行业制定行业相关标准,电商平台制定相关平台规则,吸引社会创新者和相关企业申报。

第二,建立激励机制。发改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通过制定提供免费用地(住建)、补贴、奖励、认证(行业主管部门)等政策和制度,激励积极开展重复使用和耐用品循环使用模式的创新者、具有枢纽特点的电商平台和物流企业等,培养一批具有创新及实施活力的试点。

第三,推广创新模式。目前,已经有少数企业或社会创新者推出了源头减量或耐用品替代方案,如星巴克自带杯减费、北冰洋押金制饮料瓶、爽提耐用消毒餐具、支付宝+大润发共享布袋、尼傲快递循环包装等。主管部门应当加大对此类方案和模式的宣传力度,予以研究推广,鼓励效仿,以形成规模经济。

第四,加强研究跟进。落实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情况报告制度。明确规定一次性塑料用品生产者、销售者和使用者应建立全面、详实的台账制度,记录一次性塑料用品的来源及去向、品类、材质、数量、进出货价格及日期等。规定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核验上述台账的真实性,定期将收集、汇总的台账,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并且定期向社会公开。以报告数据内容为基础全面掌握“限塑令”目标达成情况并发现问题,及时且有针对性予以研究、分析和总结,有效推动一系列关于塑料和固废处理的法律法规日益完善,切实把白色污染治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生态环境部:积极加强塑料污染治理,落实相应法律要求

2月23日,生态环境部召开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有记者提问:

联合国环境大会将于2月底至3月初举行,并将讨论制定首个应对塑料污染的全球条约。请问中国会支持这个条约吗?

在治理塑料污染方面,生态环境部开展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下一步有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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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宣传教育司司长刘友宾表示:

塑料污染防治是当前国际社会共同面临的环境挑战,亟须共同采取行动。中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早在2007年就出台了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政策措施,是国际上较早开展塑料污染治理的国家之一。

塑料污染防治涉及多个环节、多个部门,生态环境部立足自身职责,积极加强塑料污染治理。

一是配合全国人大完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对农用薄膜、包装物、一次性塑料制品的污染防治作出规定,明确相关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大幅提高法律约束力和震慑力。

二是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和《“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对加强塑料污染治理作出总体部署安排,完善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体系。连续两年联合有关部委组织开展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有效推动各地按期完成各项任务。

三是大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将快递绿色包装使用比例、地膜回收率等作为试点指标,指导重庆、深圳、三亚、绍兴等在城市层面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塑料污染治理模式。

“同时,我们还积极参与并促成在巴塞尔公约现有机制下加强塑料废物越境转移管控,推动缔约方大会通过巴塞尔公约塑料废物修正案,提高塑料废物环境无害化管理水平。”刘友宾说。

刘友宾还表示,下一步将落实好塑料污染治理的法律要求,推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等落地见效,精准、科学、依法治理塑料污染。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国际社会的合作,积极向国际社会贡献中国经验、中国智慧。

 


塑料行业将受益,RCEP生效90%货物贸易逐步零关税!

  2022年1月1日,15个国家共同签署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简称RCEP  )正式生效。 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6个东盟成员国和中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4个非东盟成员国正式开始实施协定。

  在关税优惠方面的协定生效后,地区内90%以上的货物贸易将实现零关税。

  达成RCEP后,至今没有自由贸易协定,关税壁垒水平相对较高的成员之间贸易创造效果显著。“例如,本来出口到日本可能有10%的关税,但现在变成了零关税,中途可能有10%的利差。 这最终对出口方和进口双方都有利,理想的情况是各分享一半这个好处。”

  90%以上的货物贸易逐步实现零关税

  RCEP于2022年1月1日对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中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10个国家正式生效。 如上所述,在关税优惠方面,协定生效后,地区内90%以上的货物贸易将实现零关税。

  例如,2022年1月1日,我国与东盟、澳大利亚、新西兰之间的即时关税零比例超过65%,与韩国之间的即时关税零比例达到39%和50%,与日本重新建立了自由贸易关系,实现了即时关税零的

  RCEP对塑料行业有什么影响?

  中国对东盟成员国的关税共有150个以纳税为目的的塑料及其产品的关税直接降至0,其中包括塑料废物! 此外,10个用于纳税目的的塑料及其产品的关税将从原来的6.5%-14%的基准税率降至5%。

  RCEP的减税模式主要有四种。 协定生效后立即降至零、过渡期降至零、部分减税和例外产品。

  中国对东盟成员国关税承诺中关于塑料及其产品的详细减税情况如下

 

  切实适用原产地规则,充分享受关税减让

  RCEP的另一大亮点是原产地规则,其中两个重要内容是区域累积规则和批准的出口商制度。 区域累计规则是指在确定某产品的原产资格时,可以将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其他成员方的原产材料视为生产国自己的原材料进行累计,从而使出口产品更容易满足关税降低的条件。根据高峰的例子,例如,中国一家企业生产冰箱出口到东盟各国,生产中使用韩国产压缩机等零部件,超过了整机价格的60%。 如果适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由于规定的地域价值成分不能满足超过40%的原产地标准,即使出口到东盟也不能享受优惠关税。 “但是,在RCEP项下,韩国产压缩机被视为地区原产材料的累积价值,使用中国组装的韩国产压缩机的冰箱出口到东盟后,可以享受优惠关税。 RCEP原产地累计规则有力地推动了区域内生产成本的最小化和贸易效率的优化,有利于加强区域内产业链的供应链合作,也有力地提高了区域内消费者的获得感、幸福感。 ”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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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中间商的生产和贸易将带来利益,纺织品原材料、汽车零部件、电子零部件等上游产品的出口将进一步增加。

  RCEP生效后,企业有了更多的选择。 “以纺织业为例,我们希望在中国和越南设立制衣厂,最终出口到日本。 在RCEP签订之前,日本和越南签订了自由贸易协定,但中国和日本之间没有,所以其制造商倾向于投资越南。 但是,此时面临的困难是,越南在服装制造方面可能有优势,但在各种原副材料方面没有形成配套元件(产业),东盟当地也很难得到配套元件。 这意味着在越南生产服装不能满足日本和越南之间的原产地规则要求,因此不能免税出口,或者在当地购买时也有很大的挑战。 ”

  “RCEP生效后,另一方面,在越南生产的情况下,从中国购买进口就很方便了。 因为从中国购买的产品可以包含在原产价值计算的比重中。” 另一方面,企业又多了一个选择。 以前中日之间没有自由贸易协定,所以企业只能在越南生产。 现在,企业可能也会把部分制造业的一环又带到中国来。 也就是说,企业会更灵活地考虑问题。 ”

原产地规则落地比较复杂。 那是因为为了让区内的企业享受免税的优惠,同时为了避免一些不符合要求,有必要申请原产地证书。海关发放原产地证书是免费的。 对企业来说,成本就是学习成本。

 


全国发展改革环资工作会议: 持续抓好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统筹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12月23日下午,国家发改委以视频方式组织召开全国发展改革环资工作会议,总结2021年工作,交流工作经验,分析面临形势和挑战。


研究部署明年主要任务: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持续抓好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统筹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内蒙古、上海、浙江、江西、山东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交流发言,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司长刘德春作工作报告,副司长赵鹏高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共同努力,沉着应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奋力完成改革发展艰巨任务,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2021年也是发展改革环资工作历史上很不平凡的一年,全国发展改革环资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主动担当、积极作为,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出台一系列规划文件,推出一系列重要举措,推动一系列重大工作,开创了发改环资工作新局面。

 

会议强调,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明年经济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全国发展改革环资系统要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当前环资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在全局工作中找准定位,切实肩负起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职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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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终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思想指引和根本遵循。在学懂上下苦功夫,在弄通上下实功夫,在做实上下细功夫,系统学、跟进学、带着感情学,切实做到真学真信真用。

 

统筹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加速构建“1+N”政策体系,扎实推进“碳达峰十大行动”,深入研究重大问题,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既不能搞“碳冲锋”,又不能搞运动式“减碳”。

 

高水平做好节能工作。完善能耗双控制度,严格能耗强度管控,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进一步加强节能审查,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合理用能保障。

 

狠抓绿色发展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完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建好绿色产业示范基地,支持绿色产业发展,加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成果总结推广。

 

着力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推进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和骨干企业培育,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抓好全链条粮食节约减损。

 

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动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持续抓好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

 

大力推进环资工作法制建设。加快推动修订节能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做好资源综合利用法立法研究,开展碳中和专项立法研究。

 

着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环资干部队伍。牢记忠诚是为政之魂、干净是立身之本、担当是成事之要,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推动发改环资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以及部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能源局负责同志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国家节能中心、能源研究所有关同志在北京主会场参加会议。

 


河南省2022起将实行可降解塑料使用新规定!

     河南作为人口大省和新兴工业大省,塑料产业在全国举足轻重,近年来塑料累计产量居全国前列。

  升级版禁塑令正式“启动”以来,全国配合参与,省级禁塑政策出台明显加快,各省地区以各自的步伐,北京、上海、河南等城市禁塑活动走在全国前列等,将成为当地“禁塑令”的源头。

  2021年9月24日,河南发改委等6个部门发布《关于扩大部分塑料制品禁限管理实施范围的通知》豫发改委环资〔2021〕789号。 通知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全省县级以上城市城市建设区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销会活动不可降解的塑料袋(不含预包装袋、卷袋、保鲜袋)、餐饮堂餐饮服务一次性使用全省旅游星级酒店等场所不得自主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 可以通过安装自助购机、提供持续型洗涤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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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作为人口大省和新兴工业大省,塑料产业在全国举足轻重,近年来塑料累计产量位居全国前列。 目前河南省塑料制品的生产以塑料新材料、板材、管材、型材为主。 作为农业大省,河南当地对农用薄膜的需求量巨大,生产的塑料薄膜在全国比较大。 此外,汽车、家电、电动汽车用塑料零部件也在稳步增加,日杂用塑料产品正在从简单的制造向精品转型。

  2020年以来,河南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大力推进禁塑性工作,进一步加快了可降解环保新材料产业的发展。 作为塑料大省,河南自身的可降解材料发展基础比较牢固。 随着2022年塑料制品禁止范围的扩大,将会给当地可降解材料及其制品的发展带来更大的利益。

  2021年11月8日,河南省召开会议,主题研究可降解塑料产业的发展和政策问题。 费斌省长向与会者表示,政府要尽快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和补贴办法,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一系列安排,培育可降解塑料产业。 并且,河南省强调了2022年1月1日在县级以上城市使用可降解产品的计划不变。

 


中央释放宽松货币信号,绿色金融发力碳减排与资源循环利用

  导读:2021年12月8日至10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总结了2021年经济工作,分析了当前经济形势,部署了2022年经济工作。

  作为经济领域重要的年度会议,本次会议的调整部署将对明年宏观调控政策取向和金融市场走势产生深远影响。会议突出强调了生态文明,特别是二氧化碳排放峰值中的碳中和和绿色发展,涉及的一些措施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


  一、释放货币政策宽松信号,加快扩大绿色信贷规模。

  会议指出:“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适度,保持合理充足的流动性。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技术创新和绿色发展的支持力度。”

  在货币政策层面,用“灵活适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的表述来释放明年货币宽松的信号,但这种宽松很可能是方向性的,正如会议中提到的,“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特别是微观、技术创新和绿色发展的支持力度”。绿色发展仍然是货币政策的三大支持领域之一,因此预计绿色信贷规模将加速增长。

  预计明年央行将继续通过创新工具和直达工具引导金融资源投向绿色经济领域,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加快低碳生活经济转型,规避全面宽松和过度宽松风险。金融机构要加快构建和完善绿色金融体系,立足实体经济和企业需求,优化绿色金融资源配置,这就要求提高绿色投资的精准性。银行等金融机构在选择和评价绿色产业、绿色项目、绿色企业的过程中,要提高专业知识和定义,通过切实可行、可操作的指标、方法和工具,更好地评估和防范风险,准确把握产业结构调整方向。


  二、绿色金融如何支持“二氧化碳排放峰值碳中和”有序推进

  会议指出:“要立足煤炭基本国情,做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增加新能源吸收能力,促进煤炭与新能源优化组合。”“要狠抓绿色低碳技术攻关。”“要科学评估,新型可再生能源和原材料能源消费不应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以免简单的层层分解。”

  从会议的介绍可以看出,碳减排领域的资金支持主要有三大方向:一是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二是绿色低碳技术;第三,是可再生能源。

  作为实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途径,我们认为应从绿色项目的评价方法和激励机制入手。

  根据中央工作会议精神,要实现“双碳”目标,不能盲目判断高能耗的传统能源项目不绿色。当前要更加聚焦“双碳”目标的落实,聚焦项目的减排贡献。在具体的评价方法上,我们建议更多地利用“碳足迹”指标来计算一定时期内单位融资减少的碳排放强度。如果单位融资的碳排放强度降低,说明融资是绿色的,越降低越绿色。绿色融资的激励机制不完善。对于金融机构来说,需要考虑项目收益能否覆盖成本加风险。但一些绿色金融项目投资回报率较低,部分社会效益无法直接转化为经济效益。目前已出台了央行绿色再融资、绿色MPA考核等一系列激励措施。一些地方政府也对绿色项目进行了担保和补贴。


  三、构建资源循环利用体系,绿色金融大有可为。

  会议指出:“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初级产品的供给保障。必须坚持节约优先,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在生产领域,推动资源全面节约、集约和循环利用。在消费领域,增强人们的节约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有必要加强国内资源生产支持能力.加快垃圾回收体系建设。”

  初级产品是整个经济最基础的部分,是关系全局的战略问题。中国对初级产品进口的依赖程度已经比较高了,有些还在上升,比如石油、铁矿石、铜、金矿、大豆等。而对外依存度在70%甚至80%以上。要保障好初级产品供给,要坚持节约优先,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增强国内资源生产支撑能力。这些都需要建立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近年来,我国可再生资源产业在资金投融资、债券投融资、银行信贷等多方面不断得到金融机构的支持。未来时期将是重塑可再生资源产业链和生态链的黄金时期。随着循环利用效率、处理技术和社会参与度的提高,以及国家支持循环经济的投融资政策措施、无废城市建设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推进,再生资源产业将迎来爆发期。按照《“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到2025年,资源循环产业产值将达到5万亿元。随着政策支持的恢复和行业的繁荣,中国的绿色金融应该在这一领域做得更多。

  金融机构应加大对循环经济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积极采购再生资源产品;加强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加大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对循环经济相关企业和项目的支持力度。


出口企业请注意!英国包装税2022年4月起将正式执行

  对于塑料制品,国内外一直保持着“管材成形”的态度。塑料管制经成为全球推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 今年1月1日,欧盟开始征收“塑料包装税”以管理塑料产品。其具体措施是,对一次性塑料包装按每公斤0.8欧元(约6.4元人民币)的税率征税。

  除欧盟外,英国税务海关总署也于去年11月推出了一项新税,即适用于英国生产或进口的塑料包装的塑料包装税( PPT  )。 该决议于2021年《财政法案》立法,2022年4月1日开始生效。

  关于塑料包装税,海关总署表示,向:征收塑料包装税是为了提高塑料废弃物的回收和收集水平,也是为了督促进口商管理塑料产品。

  01、需要由哪个卖方征收?

  根据决议,英国塑料包装制造商、塑料包装进口商、塑料包装制造商和进口商的商业客户,以及在英国购买塑料包装商品的消费者都有缴纳义务。 但是,少量塑料包装的生产者和进口商将享受免税,从而减轻与应纳税额不成比例的行政负担。


  02、塑料包装税的主要内容

  低于1.30%的再生塑料包装税率为每吨200英镑;

  2 .在12个月内生产和/或进口不足10吨塑料包装的企业将被免除

  3 .通过定义应纳税产品的类型和可重复使用的内容来确定税收范围

  4 .对少量塑料包装生产者和进口商的豁免

  5、谁负责纳税,需要在HMRC登记;

  6、如何征收、收回、落实税收。


  以下情况下的塑料包装不征收此税。

  1、再生塑料含量在30%以上;

  2、由多种材料制成,以重量衡量,塑料的重量不是最重的;

  3 .生产或进口用于直接包装许可的人类药物

  4 .用作将产品进口到英国的运输包装

  5 .出口、灌装或未灌装,除非将产品出口英国用作运输包装。

  03、发票计划

  以上塑料包装制造商或进口商,以及应当缴纳该塑料包装税的企业,应当在开具的发票上附上表明已缴纳该税的声明。 该发票规则将于2022年4月生效,但近期HMRC表示计划将延期,为了让企业有时间做好适当的准备,具体要求和信息将尽快公布。

  虽然还没到2022年,但面对禁塑性这种不可逆的形式,我希望相关销售者尽快调整,为塑料包装税的到来做准备。


建立针对塑料污染的全球协议的呼声正呈现前所未有的强劲势头

  小编近期了解到:新塑料经济全球承诺(下称“全球承诺”)的品牌商和零售商连续两年减少包装中的本土塑料使用量


  艾伦麦克阿瑟基金会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共同表示,新塑料经济全球公约启动三年后,公约签署人的原生塑料用量达到高峰,目前似乎呈下降趋势。

     

全球承诺2021年新增强制性原生塑料减量目标,目前共有60多个品牌商和零售商签署人设定了相应的目标。

  新的承诺将进一步巩固和加速原生塑料用量的减少趋势。 承诺到2025年,原生塑料绝对用量将比2018年减少近20%。


  减少塑料的使用量是一个可喜的趋势,但品牌商和零售商在当前计划和未来计划中主要关注的是用再生塑料逐渐替代塑料。

  但这只是解决办法的一部分,不能解决投放市场的塑料包装总量问题。 目前,销毁一次性包装的努力仍然不足,签名者塑料包装的可复用率不足2%,签名者塑料包装的可复用率一半以上为零。


  虽然全球承诺等自愿倡议开始带来变化,但许多企业和国家已经认识到,单靠自愿倡议不足以解决塑料污染。 世界承诺的签署者只涵盖世界塑料包装的20%。 这需要一致的全球应对机制,以便整个行业和所有政府机构能够更快地采取规模更大的行动。

  达成关于塑料污染的全球协定的呼声越来越高。 80多家大公司和119个国家政府呼吁全球就塑料污染问题达成协议,200多万人在公开请愿书上签名表示支持。


  2022年2月第五届联合国环境大会第二个议程( UNEA  5.2 )是关键时刻,各国政府将协商包括是否召开全球协商在内的政府间谈判等后续行动方案。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执行主任英安德森( Inger  Andersen  )说

  “全球承诺表明,包括政府在内的整个价值链的参与者都采取了一致的自发行动,开始逆转全球对塑料污染的承诺。 所有签署方以透明的方法和承诺的指标报告其进展情况值得赞扬和学习。 这些活动的领导者们也证明了我们可以将塑料的许多利益从原生塑料的使用中分离出来。 这种开创性的活动可以通过全面、全面的全球方法来推进和提高。 ”


生态环境部明确:这七类树脂造粒产生的废料,不属于危险废物

  最近,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2021年版)》,明确了清单要求的固体废弃物不是危险废弃物。

七类树脂生产过程中造粒工序产生的废料被列入清单,它们是:聚乙烯(PE)树脂、聚丙烯(PP)树脂、聚苯乙烯(PS)树脂、聚氯乙烯(PVC)树脂、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ABS)树脂、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树脂、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PBT)树脂等七类树脂造粒加工生产产品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大饼料、落地料、水涝料以及过渡料。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对完善危险废物鉴别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根据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实践和研究成果等动态调整《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使列入清单的危险废物更加准确科学,对环境风险小的危险废物分类实行特定环节的豁免管理。 二是建立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以目前环境管理中对属性认定有争议的废物等为重点,对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进行识别筛选,避免“过度”鉴别、重复鉴别。


今天起32国取消中国出口产品普惠制待遇,仅剩澳大利亚等3国仍保留

  普遍优惠制度是发达国家(惠国)对发展中国家及地区)的出口产品和半成品给予普遍、非歧视、非互惠的关税优惠制度。 1978年普惠制实施以来,有40个国家对我国普惠制关税给予了优惠,其中许多国家是我国重要的贸易伙伴。 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根据世界银行的标准我国已经不属于低收入或中低收入经济区块。 为此,许多普惠制惠给国近年来相继宣布取消我国普惠制待遇。

  2021年12月1日以后,中国海关不再对欧盟成员国、英国、加拿大、土耳其、乌克兰等32个国家的货物颁发普惠性原产地证书。 这是今年10月底海关总署发表的《关于不再对输欧盟成员国、英国、加拿大、土耳其、乌克兰和列支敦士登等国家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的公告》(2021年第84号公告)的核心内容。 这个公告似乎很少引起公众的注意,但对我国许多制造型企业,特别是出口企业来说很重要。 这是因为,包括欧盟成员国、英国、加拿大、土耳其、乌克兰、列支敦士登等在内的世界32个国家取消了对中国出口商品的普惠制待遇,中国将和发达国家一样进行贸易,不再给予普惠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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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内人士称,一般优惠制度(GSP  )简称普惠制),是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出口产品和半成品普遍、非歧视、非互惠的关税优惠制度。 1978年实行普惠制以来,有40个国家对我国普惠制关税给予了优惠,其中许多国家是欧盟成员国和英国、俄罗斯、加拿大、日本等我国重要的贸易伙伴。 我国也积极利用普惠制扩大对发达国家的出口,在外贸增长和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北青-北京高层记者表示,我国给予普惠制关税优惠的40个国家分别为欧盟27国(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卢森堡、比利时、丹麦、爱尔兰、希腊、葡萄牙) 欧亚经济联盟3国(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土耳其、乌克兰、加拿大、瑞士、列支敦士登,即斯洛文尼亚、立陶宛、拉脱维亚、爱沙尼亚、保加利亚、罗马尼亚

  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根据世界银行的标准我国已经不属于低收入或中低收入经济区块。 为此,许多普惠制惠给国近年来相继宣布取消我国普惠制待遇。 向惠国通报取消普惠制待遇后,我国出口商品不能再凭普惠制原产地证书享受关税优惠。 海关的相关签证措施也相应调整。 在此之前,日本大使馆、欧亚经济委员会通报取消中国普惠制待遇后,海关分别于2019年4月1日和2021年10月12日开始对日本和欧亚经济联盟颁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普惠制原产地证明是根据普惠制到惠国的原产地规则和有关要求,由享受惠国的授权机构颁发的优惠原产地证明,是出口产品享受普惠制到惠国关税优惠的官方证明文件。 当然,享受关税优惠是普适原产地证书最重要、最重要的用途。 对我国来说,受国际贸易外客户的“需求”,我国颁发的普惠制原产地证书还用于其他用途。 这包括原产地证明文件、结汇和流动证明、贸易惯例和贸易单据等。 在我国,海关是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的唯一签证机关。

  从12月1日起,中国海关不再颁发普惠性原产地证书的国家范围除欧盟成员国外,还包括加拿大、土耳其、乌克兰、列支敦士登和脱离欧盟的英国。 对此,海关总署也提醒相关企业,建议出口企业尽快告知海外客户海关公告要求,进行沟通和说明,以免因普惠原产地证书不足而影响贸易。 另外,相关企业对出口到上述32个国家的货物需要申请原产地证明文件时,可以申请非优惠原产地证书(也称为一般原产地证书,英语中简称CO  )。 非优惠原产地证书是按照本国非优惠原产地规则出具的货物原产地证明文件,目前已实现自助打印,比普遍原产地证书申请方便、高效。 根据海关总署的信息,目前非优惠原产地证书正在实现自助打印。 比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申请方便、高效,企业无需充分离家即可完成申请流程。

  从12月1日开始,发现给我国普惠制待遇的国家只剩下挪威、新西兰和澳大利亚3个。 对此,一位外贸专家告诉北青-北京高层记者,32个国家取消对我国的普惠制待遇,将暂时导致一些出口企业失去关税优惠,带来一定的压力。 但是,总体上这种影响有限。 由于中国制造产品的竞争力越来越强,单纯的关税政策已经难以影响中国产品国际贸易的全球,因此不会影响中国出口企业未来长期获得更大的市场机会。

  与此同时,随着《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生效,我国将迎来进一步深化对外开放的新里程碑。 RCEP是由东南亚国家联盟十个国家发起,与我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东盟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的五个国家共同参加,共由15个国家组成的高级自由贸易协定。 RCEP的目的是通过削减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建立统一市场的自由贸易协定。


海南省全面关闭: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生产企业

10月27日,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海南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年版)》(以下简称《清单》),表示海南实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禁止发展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产业和低端制造业,并提出要全面淘汰关停海南省列入禁塑名录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生产企业。


《清单》全省总体生态环境调控要求、全省要素类普惠调控要求、五大领域生态环境调控要求、各市(县、自治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陆域各市)县、自治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要求、近岸海域生态环境准入要求等6个方面,细化具体管控目标等内容。

针对全省整体生态环境管理要求中对空间布局的制约,《清单》明确一些开发建设活动的禁止要求、开发建设活动的限制要求、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

其中,对于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的活动退出要求,《清单》规定如下

对超标企业或超总量污染物排放企业限制生产或停产专项整治,对尚未达标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一律停业关闭。

全面淘汰关停海南省列入禁用塑料清单的一次性非降解塑料制品生产企业。

全省基本取消35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 污染治理不符合标准的,责令停产整治;拒绝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强制关闭。 除依据规划法规批准的建筑用砂、石、土矿外,禁止建设新的露天矿山。

淘汰落后的技术设备,取缔和关闭配置不合理、低水平重复建设、污染严重、管理无望的中小企业。 开展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全面淘汰不适合工业炉窑的。

全面实施规模养殖场划分管理,依法关闭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做好转移或转产工作,鼓励养殖废弃物集中资源化利用。

完善挂钩土地供应机制,加强工业园区用地准入和退出管理。 加快国资国有企业工业房地产的充分利用。

依法淘汰污染物排放不符合或超过总量控制要求的落后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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